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系工作
日期:2012-0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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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罗祖国)为了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人大、政协2012年换届之后,及时建立健全了“关于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制度”。
联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办理议案、提案及来信来访等;主要方式是: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走访或电话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等;联系时间是:每季度至少分别同代表、委员进行一次工作联系,重大问题及时联系。检察院每季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和联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程序是: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由检察院政工部门负责收集报送检察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后,列入督办事项,分别由检察院承办部门负责按领导批示限时办理、答复。承担联系任务的主要是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每人每年固定联系5名代表、5名委员。
检察院党组和领导班子建立联系制度长效机制,列入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检查、同考核。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