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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创新评查模式 提升管理水平
日期:2012-02-27 00:00  作者: 

本网讯(任忠军)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提升案件质量为目标,不断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模式,做到“案案自查、季度抽查、文书对比查”,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实行“办理案件自查表”制度,案件管理中心对受理、分流的每个案件均发放“办理案件自查表”,承办案件人员在案件审结后按照要求填写、打分后,返回案件管理中心备存。做到“每案一表、表随案走、案结表回、案案自查”。

制定详细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每季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调取业务部门办结的有自查结论的案件案卷,对案件进行检查。做到“季度抽查”。

对业务部门有处理结果的案件,进行“法律文书对比”评查,将对比发现法律文书之间存在矛盾的案件,采取询问承办人员或者调卷审查的方法进行评查,对评查后确有问题的案件,拿出处理意见,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做到“文书对比查”。

通过创新、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案件评查模式,拓宽了查找执法办案中不规范问题的渠道,增强了干警依法办案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案件质量管理水平。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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