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检察院:警用车辆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制
日期:2012-0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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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张东刘振评)近日,为规范警用车辆管理,合阳县检察院实行警用车辆管理目标责任追究制,院上将所有车辆下派到各个科室,科室负责人为第一管理人,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每次出车签发“三证一单”(驾驶证、行驶证、工作证和派车单),手续务必齐全方可上路行使;而对于驾车出县境的则必须要有用车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才能驾驶车辆外出,出省境的必须请示检察长,获批后才能驾车出行;对警车管理层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警车使用目标责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院上每季度对用车情况盘点分析,半年量化点评,年底统一考评并进行奖惩。另外特别明确规定了对几种情况的处理,例如对酒驾、开霸王车等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者一律严格按照《检察官法》等法规纪律实行责任追究;用周检察长的话说——法律监督者更应自身净、自身正、自身硬。实行警用车辆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不仅确保了检察机关警用车辆使用安全,而且目标责任追究制的实行也让干警喝上了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心灵鸡汤”。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