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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检察院多措保证自侦办案安全无事故
日期:2012-03-08 00:00  作者: 

本网讯(李刚义)合阳县检察院自侦部门高度重视自侦案件办案安全工作,紧跟办案实际,保证硬件配备到位,并在办案安全举措方面不断推陈出新,因地、因时制宜,形成五大安全防范制度,多年来无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强化安全学习教育。利用集中、分组、自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干警特别是自侦、警务、预防、技术等部门认真学习高检院、省院有关办案安全防范规定和办案安全事故通报,使广大干警提高认识,增强办案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各项要求,从源头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制定办案安全预案,做到一案一预案。要求安全预案与初查计划同步制订,并根据涉案人员心理、身体状况和办案时间、地点、环境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制订,使每个环节都明确责任人,把“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看管谁负责”落到实处,使责任追究具体化、明确化。

落实“看守分离”制度。严格实行“检警分离”、“看审分离”,办案部门加强与警务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审讯人员与看守人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

规范办案工作区。加大资金投入,依照《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集中办案区,不断加强办案区内硬件设施的配备,使案件办理更加方便、快捷;技术部门加强对办案工作区的管理,经常检查,促进规范使用。

建立办案医疗急救合作制度,与合阳县医院签订了《急救合作协议》。协议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体检或急救时,以电话通知医院,医院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体检或急救,并做好记录,以供备查。《急救合作协议》的签订,建立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医疗救助机制,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该院安全办理案件夯实了基础。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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