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峰 陈涛)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扎实推进该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安排,从去年四月份开始,该院通过“找、防、控”三个环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加强防控制度建设,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初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围绕检察权力运行,查找廉政风险节点。
在研究制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进行思想动员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干警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开展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起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班子成员分工协作、部门领导直接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该院有59名同志,内设12个部门,工作职责各异。为了准确、全面、具体查找廉政风险点,他们根据检察权的配置和运行特点,采取了分步实施办法。首先选择了权力相对集中的院党组成员、部门正职领导等18个领导岗位、反贪、反读、侦监、公诉4个执法办案部门作为风险点的排查重点。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再逐步向其他部门和岗位延伸,最终使所有部门、所有岗位、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
通过“部门查找、院务会分析、党组会研判”的方法,他们在4个执法办案部门、18个领导岗位排查出岗位职责、制度机制、思想道德、业务流程、外部环境5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261个。确定一级廉政风险点22个,二级廉政风险点53个,三级廉政风险点186个。
廉政风险点隐藏在用权过程、重点业务办理过程的关键环节之中。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前,他们首先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理清权力范围,明确职责分工。由于种种原因,以前该院班子成员分工存在不尽合理的现象。如纪检组由副检察长分管,又承担其他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针对此类现象,进行了纠正、归位。做到了因岗确权、因事明责、各司其职。二是全面梳理业务事项,规范业务流程。认真查找岗位职责设置中是否存在权项重叠、环节冗杂等漏洞和弊端,优化工作流程,做到职权法定、用权有规。
二、针对各个风险节点,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提高认识是前提,查找风险是基础,评估分类是手段,防控风险才是真正目的。在查全找准廉政风险点后,他们根据不同类型,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针对思想道德风险,采取教育防范措施,进一步改进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的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针对体制机制风险,他们以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为主线,用制度防控执行风险。紧紧抓住内部管理的薄弱点、业务流程的关键点、权力行使的风险点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加强建章立制,完善内控机制。对于制度建设,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该院已有各种规章制度100多种,结合“制度建设年活动”,他们新建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信访预警提示制度》、《刑事案件质量会商通报制度》等11项制度,其中7项制度被省市检察机关推广。修订完善了《办案安全制度》、《自侦案件证据审查规则》等9种制度,同时对三种不和事宜的制度予以废止。针对岗位职责风险,他们根据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实际,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防控措施。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部门的人员作为设防重点。把反贪、反渎2个自侦部门人员在案件线索初查、关键证据搜集、涉案款物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强制措施的采取和变更、侦监、公诉部门的不捕、不诉、撤诉等环节作为重点。对于上述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他们提出防范措施累计达223条。针对外部环境风险,他们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制约措施。一是在全县聘请了1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不定期的听取他们对检察办案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在每一个案件的发案单位,暗聘一名临时义务监督员,对查办案件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在各办案组设立一线监督员,对本组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四是纪检组坚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回访考察发案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掌握信息。
通过四种监督渠道,对于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出预警信号,早打招呼,谈话提醒,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对于已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手段,教育震慑其他风险主体,使其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三、结合四种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有效运行。
为了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发挥实效,具有鲜活生命力,该院把它与党务公开机制、检务公开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案件质量考评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与党务公开机制相结合,经过多年的努力,该院的党务公开工作已经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事后公开向事前公开的转变,由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由一次性公开、定期公开向随时公开、长期公开的转变。将党务公开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使党务公开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编制了公开目录,对党员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一律最大限度的公开,使大家了解决策的内容、程序、工作部署、结果运用等情况,让组织领导者权力运行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时时暴露在党员和群众面前,有利于及时提醒和预警。
与检务公开机制相结合。为了进一步拓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外部空间,该院结合检务公开机制开展工作,正在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标注出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印制成册,借一年两季的巡回法制宣传月之机,向社会各界和群众散发,使检察权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规范运行。
与案件质量考评机制相结合,对于查办案件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不虚心主动接受监督,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现象的办案人员所办的案件,在案件质量考评时,不得确定该案为合格以上格次。
与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经过多年来的不断修改和完善,该院建立了比较合理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今年,他们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设定一定分值,奖优罚劣,以此来激发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
通过“四个结合”,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其他机制相得益彰,有力的促进了内部执法监督,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使该院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一定提高。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