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检察院:网上讨论重大疑难案件
日期:2012-03-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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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田毓侠)日前,渭南市白水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网上讨论议案操作规程》,将重大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以及向市院移送起诉案件提交网上进行讨论。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结合去年运行的“网络检委会”工作流程实践,制定了此操作规程。该规程对会前、网上讨论及会后工作均作出了详细的操作规定。
“网上讨论议案规程”主要体现在会前及网上讨论议案两个阶段,会前体现在检察长对提请的议案作出批示并确定网上讨论议案后,检委会秘书将《议案报告》的电子版通过局域网邮件系统发送于每位委员邮箱中,并电话通知。委员在收到《议案报告》后,对于审查批捕或决定逮捕案件于12小时内,向市院审查起诉案件24小时内对议案发表意见并通过局域网邮箱发送到检委会秘书邮箱中。由检委会秘书将各委员的意见整理汇总后,通过邮箱呈报检察长作出决议。检委会秘书对各委员及检察长决议最终形成会议记录。并将决定通过网上反馈各委员。对争议较大、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各委员将存疑的地方标记出来,在开会的时候再通过多媒体汇报后重点讨论。
此举不但增强了委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是有效提升了委员的议事水平和书面表达能力,也使会议记录更大程度地保持了委员意见的原始性和真实性。网上检委会开设一个月来,已讨论案件1件,委员普遍反映良好,认为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今年以来,我院积极尝试使用内部专线网络,实行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已对2起案件进行了网上讨论,简化了讨论程序,提高了效率,收效明显。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