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海庆 杨彦军)近日,南郑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反渎局联合发文共建监督平台,有力助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1年,南郑县检察院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联系南郑县公安局、监察局、经贸局等单位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一次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联系,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南郑县检察院从打击与预防并重出发,结合县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现状,分析行政执法形势,侦查监督科与反渎局共谋“两法”衔接监督工作,建立“三项机制”助推两法衔接工作持续向纵深延伸。
一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活动中的牵头组织作用。建立不同层次的联系会议制度。建立与公安局、监察、经贸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确定监督的重点领域和案件,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会议制度,相互通报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衔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衔接的对策。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条件成熟时召开与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会议。
二是建立案件咨询和会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是否涉嫌犯罪把握不准的违法案件,可以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商意见;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移送的案件后,在立案、侦查阶段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派员适时介入,共同商讨案件定性、侦查取证等相关事宜;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重大犯罪案件,可派员适时介入,并可根据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求参加案件讨论。
三是建立情况信息通报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定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通报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以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受理、立案、销案情况;检察院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情况。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议,逐步实现与公安机关、各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联网,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
此项机制的建立,将有利加强“两法”衔接监督,拓展反渎案件线索来源。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