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检察院强化公诉引导侦查工作
日期:2012-04-07 00:00
作者:
(王博)今年以来,富平县检察院公诉科为了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公诉效果和打击犯罪的力度,积极探索公诉引导侦查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使公诉指控得到法庭确认。
牢固树立“以庭审为中心,以公诉引导侦查为手段,视案件质量为生命”的意识,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引导工作,引导侦查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把握工作尺度,做到引导而不越位。
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就疑难案件的定性及取证方向与侦查机关进行充分讨论,引导侦查机关对案件正确定性,对办理具体案件中不适应实际的侦查机制和案件办理方法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旁听庭审制度,主动邀请公安侦查人员旁听庭审,使侦查人员直接感受证据在庭审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现实引导侦查,对增强侦查人员的侦查意识,树立正确的取证观念,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明确不同的引导方法。对于多发性侵财案件、故意伤害,围绕个案的起诉证据标准,对可能出现的证据问题及时提出取证意见,确保起诉证据的充分性。对于经审查发现案中存在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可能存在漏诉的案件,通过退补提纲的方式,促使退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