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创新助推洛南检察院反贪案件质量
日期:2012-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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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王曦峰)洛南检察院注重通过机制约束,确保贪贿案件质量,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力度的有机统一, 2011年所办的案件结案率、有罪判决率均在100%,上诉率、投诉率、申诉率继续保持零记录。
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严格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制、个案质量评议制,通过析案明理、案件质量评查,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坚强保障,实行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管,坚持自侦案件办理“三员三表制度”,跟踪建立完善执法执纪档案,不断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办案的措施,将办案环节全部纳入到有效的监控之下,确立贪贿案件证据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实施《贪贿案件证据审查实施办法》明确了证据审查的原则、期限、方式方法,瑕疵证据的补强修正、非法证据的排除、证据分类审查等方面的内容,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完善侦捕诉衔接机制。加强侦捕诉各环节的联系,定期召开自侦、侦监、公诉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分歧,增进共识,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多年来无一错案。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