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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检察院运用仲裁方式有效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日期:2012-05-02 00:00  作者: 

陕西略阳5月2日电(通讯员 李锐杰)今年以来,略阳县检察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为核心,以服务民生为目的,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申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先行试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机制,从三个方面着重推行运用仲裁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实现了事故纠纷联调、息诉和解促和谐的积极效果。

一是极大方便了群众的申诉,开辟了交通事故调解新途径。运用更加简便快捷、可操作性强的程序实现了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与仲裁调解的无缝隙联接。

二是有效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质量,整合了司法资源。为从单一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向处理事故和预防事故职责的转化提供了条件。

三是多元化的调解方式,将大量交通事故争议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交通事故纠纷解决在基层,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快捷、便民、利民的需求,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案件,多元化调解已逐渐成为事故当事人乐于尝试和接受的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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