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军 许军望)中央政法委提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和重要内涵,是指引广大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与执法理念,广泛开展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始终坚守公正的价值追求,把推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法律监督、严格公正执法上,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以卓有成效的法律监督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集中案件管理,引入监督机制
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渭南市检察院尤其重视公正价值理念,将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作为检察机关的最高价值追求。针对全市检察机关在案件管理上“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协调运作和监督机制;制约上“缺乏力度”,对案件不能有效实施同步监督,没有有效的预警、催办机制;监督上“人情干扰”,很难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环节漏洞问题。市检察院努力创新案件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了集中统一管理的案件管理新机制,创建案件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建立了动态流程监管机制。通过案件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统一监督和审查,通过把好案件“入口”和“出口”等监督和制约办案行为,使案件质量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松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实现由各院自行管理向全系统集中管理转变,由封闭型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由单纯管理案件向对案件和办案行为同步管理转变。进一步理顺了管理监督关系,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了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了执法的公正性。
为了防止检察权滥用,渭南市院将案件网上流程监管作为案件统一管理的重中之重,先后制定了《案件管理中心运作规程》《受案登记表》《办案流程监督卡》等8项制度和23种表卡,按照“受理、审查、监控、核实、处置”顺序要求,细化流程管理,凡进入检察环节的刑事案件,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监控,由流程管理制度决定,受理案件是否符合要求、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办案行为是否规范,切实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实现了“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的办案新模式,真正实现案件管理“过程控制”,实现用制度受案、用制度办案、用制度管案的目的,加强了内部的监督和制约,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提高了执法公信力。案管中心已监督流转案件5423(卷)次,考评督察各类案件2562件,其中发出办案期限预警通知和督察意见685次,纠正程序违法325件。实现了所办案件无罪判决、超期羁押、办案事故、干警违法、涉检上访、自侦案件撤案不起诉均为零的好成绩。在公检法之间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斩断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链条,使内部监督落到实处,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二、建立执法档案,规范执法行为
“公正作为执法司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作为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承担者,检察干警思想观念的先进与否,精神状态的良好程度,业务素质的高低,组织纪律性的强弱等,都将直接关系到执法是否公正,最终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得以实现。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渭南市院在加强干警公正意识和观念思想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用制度约束干警执法行为,积极实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坚持分类建档和一人一档的原则,按照干警基本情况、执法情况、诚信情况及考评情况,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体系和制度,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同时,渭南市院还制订了《干警执法档案实施办法》《干警执法档案考评细则》《检察干警执法档案流程规定》,对干警执法档案从案件质量、办案效果、办案纪律和奖惩细则等方面加以规范,对每名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作风、执法效果等进行管理和评价。通过执法档案制度,如实反映每名检察干警案件受理、办理过程、适用法律、当事人意见反馈等情况。执法档案成了干警依法办案的“一面镜子”,不仅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干警接受监督和自省意识,增强了检察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而且,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据统计,建立干警执法档案机制后,全市检察机关均能在法定时效内办结,批捕案件办案时限比过去平均缩短了3天,起诉案件办案时限比过去平均缩短了8天,办案效率大为提高,有效遏制了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和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建立执法档案,规范了干警执法行为,改进了干警执法作风,增强干警执法素质,提高了执法绩效,确保了公正执法。
三、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公正执法
“诉讼监督的价值目标就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主题中,公正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也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由于诉讼监督是对所有诉讼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诉讼活动环节众多,内容复杂,而诉讼监督资源有限,因此,监督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取得实效。市检察院在全面加强监督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重点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立而不侦、违法撤案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违法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的问题;监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问题;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机关变相超期羁押,违法决定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执法不严的问题。通过建立了立案监督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了立案监督立体工作格局。市院与全市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扎实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83件119人。结合渭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执法办案工作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各类专项监督50余次,累计发出检察建议835份。蒲城、富平等院分别开展了交通肇事案件专项监督,对500多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详细审查,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逐案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整体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在加强诉讼监督中,渭南市检察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加强人大监督,促进检察监督,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人大监督权力可以为检察监督提供支持和保障,推进司法公正实现,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市检察院实行定期向人大报告诉讼监督工作有关情况,不断取得人大对诉讼工作的支持。还积极通过人大制定有关加强诉讼监督的决议等,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权威性,推动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