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旬阳县检察院预防重点项目建设职务犯罪出实招
日期:2012-05-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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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刘世文)旬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预防职能,积极开展对本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强化措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建立工程项目招标告知制度。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将工程名称、投资额、资金来源、工程建设地、资质要求、招标形式等情况书面告知检察院预防部门,并签章留存。通过掌握重大项目第一手材料,进而为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严格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前的必经程序,严格准入制度,有效地防控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把住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道关口。
加强对项目建设重点环节的同步监督。一是加强对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咨询与监督力度,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每一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对每个工程项目的监督情况,以书面方式进行存档建立台帐。二是加强与审计、财政部门的联系,适时了解项目验收、结算和款项的支付情况。多次组织干警参与监督项目如投标、基建等工程监督,确保投资安全。
推进“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行贿受贿、侵吞项目资金及串标围标、转包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查处的涉及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及时做好案中、案后预防,分析发案原因和特点,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建章立制,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