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梅影 )5月17日,陕西省商南县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保密宣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检察长李书志与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分别签订了《保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体干警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使保密从教育层面走上制度层面。
针对当前媒体介质、传输途径多样化、窃密手段不断翻新的的严峻形势,为确保国家安全和检察工作秘密的安全,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商南县检察院制订了《保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保密承诺书》,并将履行情况纳入检务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从而使保密工作从“软指标”变成了“硬任务”。
《保密责任书》要求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定期对计算机上网、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案件卷宗材料落实保密措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涉密信息、数据的遗失、泄漏。严禁连接互联网或者在互联网上使用;严格案件材料的管理,严禁携带案件材料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格宣传工作纪律,对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尤其是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发布案件信息要实行严格的审查审批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严禁干警擅自发布、泄漏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保密责任书》还就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保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提出:对发生重大保密安全责任事故的“除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外,部门领导和单位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其所在部门、单位不得获评综合性荣誉和表彰奖励。”。
《保密承诺书》共六条,干警们郑重承诺: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履行保密义务;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
通过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承诺书》,明确了保密义务,夯实了保密责任,有力促进了保密工作的深入开展。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