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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检察院规范法律文书促进公诉工作执法规范化
日期:2012-05-23 00:00  作者: 

本网讯(富平县检察院 王博)  为了规范公诉法律文书的制作,提高其质量,促进执法规范化。近日,富平县检察院公诉科根据高检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的基础上,一是明确制作优秀法律文书的重要意义,是公诉人正确行使检察权,维护公平正义的必要前提。二是力求做到细致全面,从文书的字体、文号、数字到排版、印制、装订等各方面都进行了统一规范;三是做到类案区分,如针对嫌疑人认罪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分别制作不同的审查报告格式;针对改变管辖、请示等案件,也视情况分门别类制作了不同的请示文书格式。四是从规范向高质量方向发展。规范是打基础,最终的目的是制作出高质量的文书。为此,该院认真学习其他兄弟检察院制作的审查报告及起诉书等文书,并对优秀的法律文书全科进行展示、学习、评议,从而提高公诉人的文书制作水平。该院公诉科将以文书规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公诉工作水平,以维护司法公信力。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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