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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检察院“四抓四促”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日期:2012-05-25 00:00  作者: 

本网讯(南郑县检察院   潘磊)近年来,南郑县检察院在强化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通过“四抓四促”,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抓机制,促创新。一是建立捕前社会调查制度。二是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二、抓举措,促行动。 一是建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年犯罪”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二是明确职责,形成预防合力。制订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纳入全院对各科室的目标管理考核,明确各部门职责,整体联动、合力预防,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全体干警的共同职责。三是设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办案组。抽调侦监科、公诉科业务扎实、责任心强的女干警,实行专人审查,专人办理。

三、抓预防,促感化。一是建立预警机制。该院对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青少年建立预警档案,把他们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思想动态、悔过情况以及家长的态度和决心记入档案,发现思想不稳定或有犯罪苗头的,及时纠正。二是建立回访制度。对已判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进行回访考察。对于被判监禁的未成年人罪犯,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时探视,使他们获得关怀,增强自我改造的信心。三是建立帮教机制。对刑事案件中因情节轻微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和被判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与所在社区加强联系,按照“一人一档案”,建立帮教档案,并适时组织未成年人及其家人参加庭审旁听,对失足未成年人予以辅导和矫正,早日帮助其改过自新。

四、抓配合,促效果。 一是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教育及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合作,争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积极探索防范途径,不断提高防范水平。二是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详细调查。联合基层派出所一起分析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权利行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三是建立青少年维权基地,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在学校成立“青少年维权基地”,开展“大手拉小手,共筑平安校园”为主题的“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权利行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大力开展 “送法进校园”活动,开辟法制宣传专栏,选派青少年维权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开展模拟法庭和组织庭审观摩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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