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宁陕县司法局 黄 鑫)秦岭腹地的宁陕县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基础上,针对基层调解量大面宽的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了“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高了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特别是在当前发展较快的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在农村显得尤为重要。”宁陕县司法局长田安介绍说,很多农村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由于不懂法、嫌司法程序费时以及有经济成本等原因,大多都不愿意“打官司”,一些矛盾纠纷如不及时化解,久拖不解就会导致矛盾纠纷升级。总体上讲,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都能较好的履行职责,但由于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矛盾纠纷调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还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基层人民调解员基本上都是义务调处矛盾纠纷,不仅耽误农活,甚至还得自己贴补调解办案费用,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存在着面对矛盾纠纷“推、拖”的现象。
如何破解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难题?宁陕县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意见》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县委、县政府于2010年6月正式出台了《宁陕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试行)》,实行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办法》规定,根据调解案件办理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一般性民间纠纷、疑难民事纠纷、重大民事纠纷和有效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四个类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民调解案件办理质量评价体系,组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评审机构,通过对调解“个案”的办理难易程度和办理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后,决定是否给予“个案补贴”奖励。对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且评分达到满分的调解“个案”,向负责案件办理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分别按照案件类别给予30元、50元、150元、200元的补贴奖励,补贴奖励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预算5万元,以自然年份据实补贴,不足部分追加预算。
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广货街镇司法所干部陶俊海如实说,建立个案补贴奖励机制意味着从此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就有了经费保障。对个人而言,有了“个案补贴”,至少调处矛盾纠纷摩托车加油自己要少“掏腰包”了;而对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来讲,相当于有了办案经费,解决了办案所需的纸张、笔墨等费用
宁陕县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中,明确提出了申报补贴个案的规范化调解文书认定标准。每调解一起案件都要有卷宗、调解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纠纷手里立案表、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通知书、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和结案表;要求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解协议书的权利义务具体、履行地点和时间明确,回访记录要记载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对纠纷调解的意见,调解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签名、捺印、印章规范。
“这就要求调解员每调解一起纠纷都要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制作卷宗,”广货街镇司法所干部陶俊海介绍说,建立人民调解补贴奖励机制前,很多基层调解员都是把调解内容记到笔记本上,没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有好多矛盾纠纷调处达成了协议,由于当场没有签字“过夜”又反悔了。现在,在司法所的指导下,调解员每调解一起案子都必须有完整规范的归档材料上报申请补贴,方便查阅的同时,对于要求调解的老百姓来说,也是“白纸黑字”,签字画押,增强了调解的可靠性,也克服了过去纠纷调解易出现的反复性,增加了调解的有效性,维稳功能更能得到体现。
“以前没有调解个案补贴,加之矛盾纠纷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耽搁的时间又比较长,基层调解员一般都不积极参与,消极地“推”和“拖”,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去年开始有了调解个案补贴了,基层调解员参与调解的积极性提高,责任意识增强。”筒车湾镇司法所司法干部陈开友谈及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建立前后的变化时说,现在,调解员把调解书随身携带,由过去的被动调处变为现在的主动调处,而且排查矛盾纠纷更细致,对所在的村组的矛盾纠纷了如指掌。
让广货街镇蒿沟村党支部书记鱼胜梅感到个案补贴奖励机制带来的最大变化是,矛盾纠纷调处的要求严了,调解员的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了。以前排查矛盾纠纷都是开会时调解员才上报,现在是日常只要发现有矛盾纠纷立即上报。
筒车湾镇司法所长王芳谈到实行个案补贴奖励机制时说,本镇许家城村人民调解员胡某以前参与调解不是很积极,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也不按要求完善法律文书资料,司法所干部督促他,胡某还不耐烦。个案补贴奖励机制建立后,胡某不仅调处矛盾纠纷更积极主动了,而且调解资料齐全、法律文书规范。
地处西安、安康、商洛三市四县交界处的广货街镇,开发建设如火如荼,全镇招商引资超过50亿元,境内有9家旅游开发企业和7个矿山,外来人员增多、人口流动量大,各类矛盾纠纷易发。镇党委书记吴德才介绍说,人民调解补贴奖励机制,对化解矛盾纠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调解员来讲,经济上是补助、精神上是鼓励,他们积极性提高了,就会想方设法的把案子办好。调解员责任心强了,效果明显了,群众信服了,就更愿意找他们;矛盾化解了,社会才能和谐稳定。2011年广货街司法所先后调解矛盾纠纷144起,其中重大38起,法律援助案件5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起,群体性事件8起,调解涉及金额800多万元,如不及时调处,就会引起新的矛盾;如果没有结果,很有可能演变成治安、刑事案件。由于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近两年全镇无一例市以上上访,基本实现了治安、刑事案件零发案。
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机制的推行,是用小资金的投入,收获大回报的成功做法。宁陕县司法局长田安说,矛盾纠纷公开调处,让村民参加,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以案说法,是一场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对普法宣传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以《人民调解法》正式颁布为契机,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规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激励机制,实行“以案定补”,把解决调解员报酬与调处矛盾纠纷案件相结合,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充分调动了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促使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调处和预防,在日常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各级排查组织重点加强了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查活动,最大限度的防止矛盾激化以及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切实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调解案件数量783件,与2010年561件相比,调解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据统计,2011年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06件,成功调处783件,调处成功率为97.2%,兑现补贴45730元;2012年前五个月宁陕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20件,调处各类纠纷212件。同期相比,调处的数量显著提升,全县治安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取得了党委、政府、干部群众“三满意”的效果。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