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检察院建全制度畅通政协监督渠道
日期:2012-05-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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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裴浩毅)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近期,太白县检察院建立并完善了《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制度》,把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
根据制度规定,今后,县检察院将邀请县政协委员座谈,视察涉法涉检重点案件的接待信访及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对公正、公平解决群众诉求,维护切身利益工作进行监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向政协通报重要事项、重要问题和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主动征求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研究办理县政协或委员反映的相关社情民意,批转的群众信件,案件的控告、申诉,并按时反馈案件办理结果。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疏通了政协监督渠道,强化了人民政协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促进作用。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