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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出“三招”
日期:2012-06-05 00:00  作者: 

本网讯(贾秀荣)今年以来,陕西省商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切实关注民生,创新工作方法,推出“三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对典型案件,出庭公诉到案发地。近几年商南县交通肇事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312国道试马、清油河路段、高速路引线路段更是此类案件的发案重区,被害人群下至蹒跚幼儿上至古稀老人,许多家庭因此陷入痛苦。究其原因多是肇事者违反道路安全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超载、疲劳驾驶、国道附近居民过马路未注意安全等。对此,该院建议法院在交通肇事多发路段居民区开庭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公诉发言中呼吁群众认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驶安全,珍爱生命,通过法庭宣传,遏制交通肇事案件高发势头。此外,该院还针对国家森林公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金丝大峡谷周边地区森林滥砍滥伐现象严重的情况,建议县法院到案发地开庭审理,真真做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如周某某盗伐林木一案,该院派出公诉业务骨干到案发地出庭公诉,结合案情深入浅出的阐释了盗伐、滥伐林木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及立法、司法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进而做守法公民,推进绿色商南建设,实现商南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对特殊人群犯罪,以案释法。该院针对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诉前释法活动,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商南县湘河中学学生潘某故意伤害一案,潘某因琐事与同学李某产生矛盾,便纠集同学将李某打成重伤。案发后,该院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全面了解各行为人在校内外表现,思想品德、学习状况,双方家长的态度等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经过以案释法,使五名涉案人员能正确认识自身行为,潘某主动走到李某面前真诚道歉请求李某原谅,其余涉案人员亦纷纷向李某道歉,主要行为人潘某与被害人握手拥抱,李某最终放下芥蒂。几名家长激动地说你们不仅走进校园,更是走进孩子们的心理!

发现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在办案中该院不仅仅是注重打击犯罪,更注重预防和减少犯罪,对管理漏洞以检察建议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如在办理嫌疑人张某某非法行医一案中,张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擅自行医十几年,终因误诊致一婴儿死亡。对此,该院向商南县卫生局发出检察建议,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制定方案,对全县此类问题进行了彻底清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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