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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评查剖析活动
日期:2012-06-05 00:00  作者: 

本网讯(白水县检察院 田毓侠)今年是自2009年以来,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最后一年,按照县政法委《关于案件评查剖析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我院今年承担县政法委委托王思动、刘鹏强奸等15件案件评查剖析任务。对此,我院检察长雷敦祥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首先,成立了案件评查剖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雷敦祥任组长,副检察长樊顺全任副组长,抽调侦监、公诉、民行、案管中心等科室经验丰富、业务过硬的骨干为成员,专门负责案件的评审。其次,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了案件评查剖析专项工作的安排意见,检察长雷敦祥并对次此案件评查剖析活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把“案件评查剖析专项工作”作为检察工作开展“质量力度效率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院干警齐参与的工作格局,以此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二是案件评查剖析工作要及时组织,规范实施。评查活动要有计划按步骤进行;三是要做到专业分析,延伸思考。通过案件评查找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一些屡查屡犯的常识性错误,要延伸思考,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从保障案件质量的角度考虑,逐步建立案件质量保障诫勉谈话制度;四是举一反三,注重评查成果的转化,要把评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办案一线检察官,使他们能够了解案件质量状况,从而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纠正错误。第三,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并下发到每个评查人手中,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范围内的案件质量进行认真评查,认真查找问题,防止走过场,保证评查效果。在这次案件评查中采用以下方式:一是采取阅卷评查。通过查阅、审阅全部案卷材并制作阅卷笔录,从中发现并梳理案件的疑点、评查方向,重点检查所评查的案件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二是召开案件座谈会,通过征求办案人员意见、走访座谈当事人等方式,对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综合评查评议。三是评查组交叉互评。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由评查组成员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所办结案件交叉评查,确保评查方式科学,评查结果公正。四是为确保评查人员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求评查人员对每起案件做到了一案一记录,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报告。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评查结束后,由评查人员撰写评查剖析材料,明确指出原案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过错或瑕疵,案件承办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或责任追究建议。

此次案件评查剖析活动,重点对县政法委委托我院对王思动、刘鹏强奸等15件案件评查剖析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和剖析,从每一个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案件定性、诉讼程序、办案效果、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查。同时对已经评查的案件分析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有观点、有分析、有数据、有建议的评查剖析报告。针对案件中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案件评查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要把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杜绝已指出的类似问题又在实际办案中继续出现,沉渣泛起,防止通报整改与办案实践两张皮、走过场。

三、提高案卷质量意识。在办案中充分认识到提高案卷质量才是真正提高案件质量。从每一个案卷做起,从每一份法律文书做起,使规范执法行为落到实处。

四、规范各类法律文书。按照最高检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常用的法律文书如审查报告、送达回证等,从样式、字体、版式、装订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

五、建立健全案件评查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逐案检查查内容分为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和卷宗装订四个项目,每个项目中有若干检查内容,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

六、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健全执法领导和执法人员责任制,做到追究执法责任与严明检察纪律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违法违纪行为惩戒机制。对执法办案过程中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造成案件处理或程序错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此次案件评查及剖析,我院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增强了办案人员责任心,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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