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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检察院树立现代执法理念提升公信力
日期:2012-06-11 00:00  作者: 

本网讯(旬阳县检察院 刘世文)旬阳县检察院紧密结合干警思想和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文明、统一”的现代执法理念,不断提升公信力。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健全检察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和检察业务考评规范,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使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全面清理检察业务工作制度,修订办案制度36项,细化办案流程,案件质量实行承办人自查自评、部门交叉检查、院考评组全面检查层层把关等,不断增强办案效果。

拓展检察工作领域,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有效解决群众诉求难和案源少问题,该院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在全县各镇、村(社区)、重点企业、学校设立检察工作联络站和联系点,设置检民联系信箱,方便群众举报、申诉,并开展巡回办公。扎实推进“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深入了解涉检诉求,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活动,实行院领导包片、中层领导包镇、一般干警包村(社区),构建覆盖全县348个行政村(社区)的检民联系网络,面对面倾听和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筑牢化解 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两年来化解矛盾207件,得到了基层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称赞。落实首办责任制度、检察长接访制度和下访、巡访制度,及时处置涉检信访27件,实现涉检越级重复“零上访”。

搭建检民沟通平台,提高检察工作的知名度和亲和力。推行“检务公开”,向社会、群众敞开大门,通过制作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卡、设置检务公开专栏、举办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预约接待日”“首办责任制”、“检务公开反馈制”,畅通检务公开渠道,并利用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检察信息,搭建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新平台。把能公开的内容一律公开,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农民等各界、各阶层人士到检察院了解、熟悉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的程序和内容,塑造可亲、可近的新形象,提高检察机关和干警的知名度和亲和力。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高度重视宽严相济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注意把握政策尺度和办案策略,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创新、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帮教并重。成立了以主管检察长为组长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领导小组,实行专组负责、专人办理,处理上切实做到“惩罚为辅”;对于被不起诉、被判缓刑、免予刑事处分的未成年人,坚持案后回访教育,并建立回访档案。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院。紧扣“三农”工作,突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009年以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50件71人,起诉法院后已判决26件40人,案件侦结率、提起公诉后有罪判决率全部达到100%,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对犯罪分子侵吞的款物,向农民发还60余万元。如立查某镇农经站出纳罗某贪污、挪用公款157余万元案,起诉法院后被判14年;立查某村主任李某贪污惠农资金7万元案,起诉法院后被判5年。通过对以上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增强了反腐败工作的震慑力。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件22人,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和依法行政。坚持打防并举,确保支农惠农政策真正惠及民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阳光执法、为民执法的温暖。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自侦案件侦结率、提起公诉后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紧扣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宽严相济,快捕快诉,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均为100%,旬阳人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92.89%。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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