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检察院“三结合”加强案件评查工作
日期:2012-06-1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白水县检察院 郝亮亮)案件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评查的实质意义就在于提高每一个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规范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公平公正处理每一件案件。为了更好的加强办案质量,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我院积极采取“三结合”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日常案件评查与县政法委“百万案件评查剖析专项活动”相结合。我院案管中心在开展的本院日常案件评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县政法委搞好百万案件评查工作,今年我院承担着县政法委委托评查的公检法已办结的15件案件,我们从案件评查方式、标准等方面入手,深入研究剖析,对每一件案件都制作了详细的评查剖析报告。
二是评查与总结反馈相结合。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采取一案一表方式,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详细写明实际问题及理由依据,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进行整改。案管中心每季度及年底还要写出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报告,将评查中发现的办案中存在较大的或是普遍性的质量问题,及时向检察长和全院干警反馈,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三是评查与干警执法档案相结合。案件评查过程中认真打分,对形成的考评格次及公正廉洁执法情况一律记入档案,作为干警评先评估、晋职晋级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评查,不仅可以发现原案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过错或瑕疵,案件承办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这样,不仅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也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与效能。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