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富平县人民检察 李长军)今年以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在民行检察工作中坚持“四个注重”,创新工作机制,打破案源窄、线索少的瓶颈制约,着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截止目前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1件,提请抗诉2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书》2件, 提出《检察建议书》2件,息诉10件,执行监督2件,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注重拓宽申诉案源,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该院深入社区及乡镇宣传民行检察职能,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聘请联络员30名,宣传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接受群众申诉。加强与法制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联系,推行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申诉制度等,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因群众申诉无门而导致案源流失或矛盾激化等问题。
注重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联动共赢。该院加强协调配合,实现纵向、横向、内部之间的联动共赢。一是及时将民行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请示,主动接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二是加强与法院、信访等部门联动,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积极向相关部门移交处理。三是与控申、自侦等部门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即控申、自侦等部门将在工作中发现的民行错误裁判案件,及时反馈给民行部门;对于涉及民行案件的上访案件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共同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中,注意听取当事人的举报,从中发现隐藏在办案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交自侦部门。
注重调解优先,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的21件案件当中,息诉案件达10件,占受理案件的48%。一是建立申诉风险告知机制。即在受理申诉案件时,告知申诉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受案范围、办案程序及申诉的权利和义务,并告知存在的风险。二是实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承办人员对所办理的每起案件的基本案情、当事人对拟作决定的态度等进行综合研判,对可能引起涉检信访的,纳入风险评估预警范围。三是建立预约接待制度。申诉人可通过检务公开电话,与民行人员约定接待时间、地点;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承办人员还可去其家中听取诉求。
注重创新监督机制,拓宽民行监督领域。一是对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组织认真学习“两高”文件,积极探索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确有问题或瑕疵的民事行政裁判执行裁定、执行决定和执行行为进行法律监督。二是探索实施调解监督机制。今年5月,该院就对1件已发生法律效力,但损害案外人利益的民事调解案件,经检委会决定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从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开辟了新途径。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