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王小娥)今年以来,西乡县司法局从基层抓起,不断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半年调解各种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105件,用一个个创新工作的亮点,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建立了4个专业调委会:西乡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鹿鸣山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东兴花园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委会调解纠纷175件,接待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纠纷6件,合计181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旅差费等)58万元以上。
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52件,受援群众57人。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当做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为群众提供了及时、到位、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解决了弱势群体“诉讼难”的问题,真正起到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创新法治载体,丰富普法形式,提升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针对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等普法对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3.6万册。在全县共组织法制报告会100余场次,法制演讲会63场次,有法制内容的文艺演出24场次,上街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服务58场次,设法制宣传活动站156处,发放宣传资料23万份(册),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近万人次,展出展板挂图1294幅,出动宣传车102台次,办宣传专栏132处576期,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270余幅,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帮扶解困化难题,切实为社区矫正对象办实事、办好事。2012年2月19日,体弱多病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在夫人的陪同下,颤颤巍巍地来到西乡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进门就说:“同志,你们都是好人,感谢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王某,因犯非法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期间因患病毒性心肌炎、甲亢等疾病,被该监狱决定为暂于监外执行,接受西乡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社区矫正。2012年1月9日,王某服刑期满到汉中市三二0一医院检查,除上述病情外,又被诊断为:桥脑梗塞、脑萎缩。故本人不能亲自到湖北监狱办理相关刑满释放手续。城关司法所和襄北监狱多次电话和便函协调联系,襄北监狱将王某刑满释放的法律文书邮寄给城关司法所负责人,由城关司法所负责人代监狱向王某送达,再将送达回执寄回襄北监狱。王某的夫人说“要不是你们经常劝说、鼓励,他恐怕活不到今天”。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西乡县司法局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43名,成功解除矫正36人,先后帮助7名矫正对象解决了生活低保,帮助12名矫正对象实现了再就业。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