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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检察院与医院签订《侦查办案医疗服务保障协议书》
日期:2012-07-04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董煜鹏)为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保障涉案人员的生命健康,促进文明办案、规范办案、安全办案,近日经自愿平等协商,洛南县检察院与洛南县医院签订了《侦查办案医疗服务保障协议书》,建立起办案安全保障检医联动机制。

《侦查办案医疗服务保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共计十八条,明确了协议双方的职责义务、经费结算方式和该机制的具体适用情形,主要包括:县医院为检察院办案安全开辟“涉案人员医疗救护绿色通道”,组建医疗救护应急小组,开通医疗救护专线电话,设立医疗救护办公室;检察院对涉案人员进行讯问(询问)前,应当首先由值班的医疗救护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填写《涉案人员健康状况检查表》,并提出预防措施和诊疗预案;若涉案人员的病情复杂,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确诊或输液治疗的,县医院应立即启动绿色通道进行救治;检察院和县医院要共同建立完备的涉案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档案;县医院还将对检察干警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培训,讲授急救知识和救护方法,以提高办案干警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检察院定期对县医院相关医疗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教育和保密教育,医护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工作责任心和保密意识;按照协议约定,检察院指定专人联系相应医疗救护事宜,定期足额支付医疗救护费用。

 协议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侦查办案医疗服务 

保障联动机制的建立,体现了洛南县检察院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从源头上消除了涉案人员因身体状况导致的不安全隐患,有效地保障了涉案人的合法权益,为办案工作增添了一道安全屏障。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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