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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岚皋检察院突出“四抓”提升检察信息化工作水平
日期:2012-07-09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陈宏佑)近年来,陕西省岚皋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突出“四抓”,切实为促进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科技保障。

一是抓基础,提供平台。信息化建设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该院认真按照上级院的工作要求,在加强保障上下功夫,先后投入近80万元,相继建成检察内部局域网、三级机要通道、视频会议室、门户网站,安装了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为每位干警配备了办公电脑。汶川地震后,整体装修和加固了检察办公大楼,高标准装修了办案工作区。

二是抓管理,规范操作。该院为提升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水平,针对网络应用的相关环节,先后制定《机房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规定》、《局域网管理制度》,《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确定专人负责,夯实责任,规范了各项信息装备的使用程序。另外,注重信息技术培训工作,选派10余名青年干警到省、市院参加有关信息技术培训。通过学习指导,做到熟练掌握技术设备、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应用,保证信息化工作平台健康、高效、安全运行。

三是抓素质,提高能力。该院以“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加强学习培训、大力提高检察干警的科技素质和应用上下功夫,根据全院干警的年龄、所在岗位和职责等情况,制定了详细的信息化应用培训计划,已先后分期分批进行了20余人次计算机知识培训,干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四是抓应用,促进工作。该院将网上办公办案作为信息化应用重点,不断提高各项技术装备的使用效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自2005年建成以来,自侦部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都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了办案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自侦案件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运用监控系统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动态管理,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利用内、外网动态信息发布院内通知、公告、信息等,工作运行实现了快捷、高效;应用自动化软件建立人事信息动态档案,规范了队伍管理;在门户网站设立检察长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检察工作。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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