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城固县检察院 陈国)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牢牢把握案管部门“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定位,通过不断的探索和调研,总结出了“五项措施”有效的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通过受案审查提示单的方式,规范、高效的进行受案审查工作。在受案工作中,案件管理部门需要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审查案件,以确定检察机关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案件材料是否齐全。鉴于法律法规的关于受案审查的内容较为零散、庞杂,城固检察院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将这些规定细化为各类审查事项,以受案审查提示单的形式来进行。审查提示单全面、清晰明了,推行以来大大提高了受案审查的工作效率,也使得城固检察院的受案工作更加规范。
二是建立办案风险提示机制,发挥案管部门在检察办案风险防控中的作用,为防范办案风险增加一道保险锁。当前,执法办案风险防控工作日益成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城固检察院案管部门立足案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凭借自身是检察机关案件出入“关口”的优势,创新思维,建立了办案风险提示机制。对于进入检察机关的案件,案管部门在向移送机关了解有关情况后,判断案件是否存在办案风险。对于存在风险的案件,在一开始受案时案管部门就提示业务部门进行风险防范,以便检察机关的风险防控工作做的更早、更充分。
三是每月定期的进行检察业务质量分析,编写业务分析报告供院领导参考。为了更好的履行案管部门的“监督”和参谋职能,城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坚持每月定期的对本院的办案质量进行分析,编写业务分析报告,列明每个月检察业务工作的总体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解决对策,以便院领导及时的掌握本院工作情况,为今后的工作作出相应的部署。
四是针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深入开展专项调研,找出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为了逐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也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固检察院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能力。案件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根据办案质量有关要求,对案件进行动态监测,找出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深入的进行调研分析,逐步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截至目前为止,城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已经开展了2次专项调研活动,提出了多项工作建议,有效的提高了城固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