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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地税局跟踪问效
日期:2012-07-14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夏津县人民检察院  张 红)近日,夏津县地税局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夏津支公司(以下称民生人寿)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夏津县人民检察院。

民生人寿系在夏津县经营的无税务登记的保险机构,经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两全保险、终身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定期寿险、终身保险、长期健康保险等多项保险业务。因其没有在该县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而擅自从事保险活动,造成税收流失,扰乱了该县金融市场秩序。

为配合夏津县“金融环境优化年”活动,规范该县保险市场,切实防止税收流失。夏津县人民检察院运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职能,4月份向地税局发出夏检民行建[2012]1号检察建议书,督促地税局依法行政。地税局接到检察建议后,对民生人寿及另一家无证保险机构作出罚款处罚并向两家保险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督促两家保险公司限期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否则依法予以取缔。

为了达到行政检察监督预期效果,避免监督流于形式,确保监督取得实效。6月12日、7月2日,夏津县检察院与地税局积极联系,敦促他们积极行政,加大力度,推动整改。7月6日,民生人寿已将税务登记手续办妥,另一家也在积极办理。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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