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州检察:三项举措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日期:2012-07-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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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商州区检察院 胡 毅 )为了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针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立足刑罚执行监督职能,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强化对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认识。对社区矫正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新任务,个别干警思想上轻视,认为此项工作无关紧要。为此,该院组织监所检察干警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提高干警对社区矫正监督的思想认识,调动干警对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的规定,该院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司法所,对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监管、变更、终止等执法环节进行调研,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送检察建议,防止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三、建档立制,加强管理。对全区矫正对象全面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针对问题制定解决办法,促使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步入规范化。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