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白水县检察院 郝亮亮)实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是对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环节。我院通过案件管理中心,实现了对案件登记受理、案件来访接待、管理涉案款物、上报业务数据、案件质量评查的统一管理,有效的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集中监管案件流程。我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批捕、起诉案件、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以及民行部门办理的案件,均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登记;对受理的每一件侦监、公诉等案件,案件管理中心都要在网上办案系统统一登记、分案。各类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全过程,均有案件管理中心的介入和把关,确保了监管到位。
二是集中管理涉案赃证物。涉案款物的依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是规范办案行为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根本保证。为规范赃物证管理,在受理案件过程中案管中心对照扣押物品清单,对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认真审查,核对移送的赃证物,审核一致后接收,统一保管在案件管理中心的赃物证物室,待案件审结起诉时出库随案移送;未移送而扣押的涉案款物,查看是否退还案件当事人,防止了不规范、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集中进行案件评查。我们采用个案评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从以往对不同业务部门的案件按比例抽查,改变为对业务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评查。每个案件都制作一张案件质量考评表,实行案件质量评估百分制,首先由业务部门自评,后返还案件管理中心,由案管中心全面审核,并对每个案件进行打分,同时,记录存在发现的不规范或违法问题以及整改意见。今年我院案管中心通过案件评查,向业务部门提出了20条整改建议,业务部门均及时进行了相应整改,有效确保了案件质量。
四是集中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利用办案系统,我院案件管理中心切实发挥分析研判职能,每季度形成有价值的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分析。通过办案系统案管分析软件,我们清楚的看到所受理案件类案汇总数和前后月案由对比,从而发现苗头性和趋势性情况,及时把握县城社会秩序动态;同时,通过每月对业务部门的执法办案、诉讼监督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案情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