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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检察院五项措施提高公诉质量
日期:2012-08-0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南郑县检察院  肖林森)为进一步提升公诉质量,近年来,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实施了五项措施,以保证案件质量。

首先,改变以往一人阅卷两人办案的做法,实现两人阅卷、提审、复核证据材料,其中一名为主办人员、一名为协办人员。尤其对于疑难案件,研究时由协办人优先发言,再由主办人发表意见,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两人办案,做到了案件阅卷环节的精细、准确。

其次,案件审查终结时,审查报告由两名办案人交叉审阅、校对,既提高了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以及适用法律问题精准程度,也确保审查报告文书的质量问题,实现了文书的精细、准确。

再次,在案件提起公诉时,起诉书向法院送达前进行交叉审阅,确保了法律文书遣词造句的精细、准确,保证了对外文书无错误、无纰漏,树立了严谨求实的公诉形象。

第四,在案件开庭审理时,两人出庭支持公诉,由于两名公诉人均全面了解案情,确保了出庭效果,提高了庭审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真正做到了庭审公诉的精细、准确。

第五,在审查案件判决裁定时,由主办人、协办人两人审查判决书、出据意见并签发判决裁定审查表,做到审判监督的精细、准确。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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