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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耀州:加强驻所监督 确保死刑犯安全交付执行
日期:2012-08-13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耀州区人民检察院 郭清江)2012年8月8日上午,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0年发生在耀州区的7.23灭门惨案涉案的两名罪犯张某、程某宣判执行死刑命令。为了防范交付执行前可能出现死刑犯自伤、自残、自杀等突发事件,耀州区看守所制定了安全防范预案,并对宣判后至交付执行前的值班、生活、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安排。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参加了看守所安全防范预案会议,对交付执行前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主管检察长张耀生入所对两名死刑犯监室进行了巡视检查,并要求驻所检察室监督看守所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顺利完成安全交付工作。8月9日上午9时30分安全交付工作顺利完成。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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