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碑林区检察院:推行“三步工作法” 做好对接新刑诉法“大文章”
日期:2012-08-15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碑林区检察院 司波)为准确理解、全面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碑林区检察院在对接新刑诉法过程中,推行“以训促学、以评促学、以案促学”三步工作法,切实更新执法理念、完善制度规范、提升素质能力,保障了对接新刑诉法的质量和效果。

一步开局:“以训促学”,深入领会立法精神

“不但熟练掌握法律条文,还深入领会刑诉法修改的背景和过程;不但学习理论,更结合办案实际,科学研判今后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执行好新法夯实技能基础。”该院检察长刘琪荣说,为强化干警人权保障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该院专门组织干警参加西安市检察院组织的新刑诉法视频培训系列讲座,了解新刑诉法修改的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以及对执法办案的影响。公诉、侦监部门还主动“加餐”,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等形式,对比分析刑诉法修改前后条文的异同点, 准确把握新刑诉法对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为融会贯通、全面运用打下坚实基础。

两步进位:“以评促学”,组织开展案件评查

为促进新刑诉法学习成果转化应用,该院专门组成由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等为成员的案件评查小组,对随机抽选的自侦、扣押涉案款物等10个案件展开评查,边评边学、以评促学。比如,对侦监部门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重点评查是否按办案时限办结;不捕案件的审查结论是否正确等。 以案卷审查为基础,采取实地核实、约见当事人了解情况、组织原办案人员座谈等方式形成评查意见,指出原案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过错或程序瑕疵,并将评查结果记入办案干警的执法档案。同时,结合刑诉法的修改条文,在评查结束后对案卷移送、证据审查、量刑程序等办案制度进行梳理。比如,修改后刑诉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为此,该院在未成年人“捕诉防帮教”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基础上,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会签《办法》,建立陕西省首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三步跨越:“以案促学”确保对接精准到位

新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出庭”,这使得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为克服困难、 掌握主动,该院积极探索运用远程提审、电子材料流转等手段助力工作效率提升,同时建立“繁简分流、专人办理、快速审查、集中起诉”的案件办理机制以保证办案质量,最大限度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该院将公诉庭审观摩作为对接新刑诉法的实践载体,规定全院35岁以下干警今年至少参加4次庭审观摩活动,并在观摩结束后撰写心得体会,营造了“整体抓学习、全员促应用”的良好氛围。他们还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法学专业师生参与听庭,对公诉人的仪容仪表、适用法律、现场论辩等进行打分,注重提升质证过程中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论辩水平,促进新刑诉法和检察实务精准对接。“今年以来,我们共开展庭审观摩活动4次,参加干警人数40余人次,庭审观摩为干警创先争优增添了新动力,前不久我们被省检察院评为“陕西省优秀公诉团队。”该院公诉科副科长张方这样说道。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