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合阳县检察院杨君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确保办案安全,合阳县检察院与县人民医院在总结以往相互合作经验的基础上,于近日正式签订了《关于建立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县人民医院建立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绿色通道”,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专业的医疗技术服务,以有效减少、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该协议对救治范围、检医双方的义务、权利、费用结算方式以及纠纷处理等内容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县人民医院设立专门体检室,提供专门的救治专线,成立救治领导小组,保证犯罪嫌疑人或其他涉案人员等发生自残、自伤事件或突发疾病时第一时间组织主治医师、配备医疗设备和药品进行检查救治;必要时,县人民医院根据检察机关的要求,安排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在办案地点随时待命;参加救治的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严禁泄露相关案件信息和涉案人员信息;县人民医院适时对办案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为办案地点提供并定期更换急救药品,以提高办案人员的基本急救能力;同时,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医务人员进行救治时提供必要有帮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涉案人员不能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办案人员要及时通知其家属到场代签,如因涉案人员病情危急或其他紧急情况,办案人员可代签;检察机关每半年结清紧急救治的费用,并切实保证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等。
此项办案协作机制的建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过程中对涉案人员的人文关怀和人权尊重,有效地提高了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对突发医疗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提高了安全防范水平,确保了检察机关的办案安全。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