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检察院出台措施规范检察制服着装行为
日期:2012-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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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南郑县检察院肖林森)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检察制服着装行为,近日,陕西省南郑检察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制服着装行为的措施》。
该《措施》从着装上岗范围、着装上岗规范、着装监督管理三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共三章十一条。明确了检察干警从事执法行为、参加重要会议、组织重大活动等场合必须着装上岗。着装上岗必须规范,衣裤(裙)成套穿戴整齐,包括胸章、领带等配套标志;着春秋装时,必须配内穿衬衣,不得制服、便服混穿。同时,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负责,政工、检务督查等部门参与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着装风纪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衣冠不整、着装勾肩搭背、着装参加娱乐和外出餐饮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行为,并将监督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评功评奖的一项依据。切实通过这一举措,维护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