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泉检察院首次与法院会签执行监督文件
日期:2012-09-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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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蒋林)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全县民行检察工作推进精神,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近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起草了有关民事行政执行工作检察监督20条意见,经与石泉县人民法院协商后,达成了一致意见,两院会签了《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石泉县人民法院关于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实施法律监督和反规避执行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该《意见》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范围、监督形式,对执行人员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以及执行和解、定期联系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该《意见》的签订,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规范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较好地解决了执行监督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增强了检法两家的沟通和配合,为今后石泉检察院执行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