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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区检察院出台多条举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日期:2012-09-17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临潼区检察院 段永谊)近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办法》。

该院在前期对全区十大重点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征求各界意见,组织干警充分研讨论证,结合检察职能制定九条举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量体裁衣  为重点项目制定一对一服务举措。针对每一个重点项目,该院实行一个项目成立一个服务小组、出台一个服务方案、制定一套服务措施、建立一个服务档案的服务办法,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提供专门服务。

双管齐下  为重点项目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该院针对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征地拆迁阶段、开工建设阶段等不同环节易发的各类职务犯罪,成立特别侦查组,依法、及时查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重点项目建设从事贪污、挪用、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并运用综合预防手段,在重点项目开展立体式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项目优秀、干部优秀,促使公务人员优质高效廉洁服务重点项目。

打防结合 为重点项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中频发的八类犯罪行为,联合公安、法院予以重点打击,结合发案情况定期研判重点项目周边社会治安形势和市场环境秩序,积极向区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场环境整顿,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健康有序的治安环境和市场环境。

强化监督 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该院对侦查机关非法插手重点项目建设经济纠纷,对侵犯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判决和裁定等诉讼案件,健全诉讼监督机制、强化诉讼监督手段,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健全机制  为涉重点项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该院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案件一律实行办案提示制度和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案件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案件的提示对接,上一诉讼程序结束,向下一诉讼程序部门移送案件时,在卷宗显要位置标识并口头提示。该类案件在检察环节运行设定了办理时限如审查批准逮捕案件确保三日内办结、审查起诉案件确保十日内审查完毕,确保案件快速办理。与此同时,该院办理重点项目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坚持依法慎重办理和加强请示汇报工作制度,处理好依法独立办案与加强请示报告、沟通协调的关系,做到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想到稳定。

齐抓共管 形成服务重点项目的工作合力。该院主动与区发改委、项目办、招标投标中心等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加强联系,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了解和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共同分析解决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服务重点和服务措施,提升服务实效。加强与纪检监察、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服务区域发展的工作合力。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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