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浅谈民行工作体验
日期:2012-09-24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堡县人民检察院 李玉平 李  睿 )近年来,堡县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认真贯彻高检院“敢抗、会抗、抗准、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和方针,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开拓进取,狠抓办案,加强审判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所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效果都有明显提高。主要做法是:

一、重视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民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重要内容。堡县人民检察院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还努力在做好内外协调,寻求外部监督与支持上做文章。

(1)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多请示、勤汇报,主动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堡县人民检察院注意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请示,以取得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使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2)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民行检察工作是对法院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民行案件抗诉多、改判率高必然会影响法院的工作成绩,改判难是民行检察工作中的普遍问题。因此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统一双方的认识,就尤为重要。堡县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主动和法院沟通、协调,积极交换意见,统一对法律和事实的认识,正确面对和处理法院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错误和不当等情况,取得法院对民行检察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从而较好地解决了调卷难和改判难的问题。

(3)加强与本院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借助和发挥本院其他科、室的职能作用,形成民行监督工作的合力,特别是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督促起诉工作,就要加强和起诉部门的联系,争取取得好的成绩。

 二、广辟案源,突破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

为切实解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案源少的问题,堡县人民检察院尝试从多种途径拓宽案源。一是与控申、渎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大力宣传民行检察工作,印发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二是利用宣传栏,就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性质、任务及相关法律知识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感到身边有“检察”、处处有法制;三是经常到律师事务所走访,主动寻找案件线索。律师和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是同人民群众接触最多、最直接的法律工作者,他们掌握着大量的有关人民群众民事行政纠纷的第一手资料,是民事行政检察重要的案源渠道;四是利用下乡的机会,向群众发送民行工作宣传资料,并用实际案例进行民行法律宣传,使民行检察法律知识深入民心。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大力提高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是抗诉工作的生命线。在抗诉工作中,严格遵循高检院提出的“敢抗、会抗、抗准”的工作方针,依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在审查中严格对照标准,认真把好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关,对符合抗诉标准的坚决抗,对可抗可不抗的一律不抗。

堡县人民检察院重视健全和完善各项办案制度,针对办案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的指示精神,采取了两项有效的措施:一是制订了民行检察工作制度,规范干警的办案纪律,让干警在办案工作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民行案件实行办案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堡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判决不公的案件进行依法抗诉的同时,对法院判决公正的申诉案件,依法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形成抗诉、息诉工作并举的格局,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四、积极探索,拓展民行检察工作新领域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的职责。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积极尝试“支持起诉”工作和“督促起诉”工作。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五、加强学习,打牢民行工作发展的基础

高素质的民行检察官是开展民行工作的基础。要对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实施监督,就要求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办案人员法律知识面广,对法律的理解透彻。为此,堡县人民检察院在重视政治学习的同时,狠抓法律知识学习,尽量多的熟悉相关法律,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民行部门定期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讨论,积极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办案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运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的能力。坚持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要求干警做到通过办理一起案件,熟悉一批法律知识,通过对所办案件的总结,提高自身办案水平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促进了民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