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白水县检察院 田毓侠)今年以来,我院本着高质、高效的目的,按照民主、规范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检委会工作。适时引入网络技术采取规范统一的工作流程,建立严密科学的讨论平台,减少了平时许多繁琐的工作过程,增强讨论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保证公正、规范、透明、高效,有效遏制执法行为的随意性。我们的具体做法和体会是:
一、正确研判形势,积极寻求检委会工作新路子。
近年来,随着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逐步贯彻实施和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案件需要提请检委会研究决定,检委会工作日益繁重,甚至有时出现超负荷运转状况。同时,我们认为检委会集中会议存在诸多弊端,方式变革势在必行。一是一些会议过程非常短暂,但会前准备却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浪费司法资源。二是临时会议多,容易导致委员们因案件较多,对案情研究不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委会的决策质量,降低了检委会的决策权威性。三是委员集中开会时,因碍于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的影响,很难充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民主集中制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为此,我们反复调研,认为我院以信息化覆盖各项检察工作的良好格局已初步形成,检委会也引入了利用网络进行资料传输、利用多媒体进行演示汇报等,运用网络已成为工作的基本手段。因此,充分利用检察信息化优势,探索出一条适合检委会工作的新路子,成为了我们的必然选择。
二、领导重视、严格标准,精心设计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基础工作。
检委会网上讨论案件是一项创新工作,检察长雷敦祥到任之后高度重视,把检委会网上讨论案件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使检委会网上讨论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组织上的保障。
我院试行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工作机制,最初目的是通过检委会网上议案方式,对一些程序性的案件进行研究决定,以腾出更多精力审议其他宏观业务,增强检委会职能作用。为此,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严格以《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规定和高检院其他有关检委会工作规定为标准,以科学高效、便于操作为原则,制定了《网上检委会讨论议案操作流程》将网上议案的范围界定为四种:1、重大案件的审查批捕或决定逮捕;2、向市院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拟作微罪不起诉的案件或绝对不起诉的案件;4、检察长认为需要在网上讨论的案件。按照我院目前检委会网上议案的模式,一件议案要经过10个环节,即:业务部门提交议案—检委办审查议案 —呈请检察长批示—检察长批示—向各委员发送议案并通知会议—各委员在网上发表意见—制作会议记录、决定、会议纪要—将委员意见呈请检察长决议—将决定通知送达提请部门—提请部门将执行情况向检委办反馈。对于案件某些事实不清、证据存疑、争议较大的案件,检察长认为网上讨论意见分歧不能形成意见一致,可以召集现场会议对案件进行讨论。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工作更加规范,为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工作机制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层。
三、规范程序、明确职责,确保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工作流程,在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时,着重规范了议事程序及时限,确保了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的工作效率。
一是在检察长对提请的议案作出批示并确定网上讨论议案后,检委会秘书将《议案报告》的电子版通过局域网邮件系统发送于每位委员邮箱中,并电话通知。二是规范了网上讨论案件的时间。对于审查批捕或决定逮捕案件在24小时内,向市院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在3日内对议案发表意见并通过局域网邮箱发送到检委会秘书邮箱中。三是由检委会秘书将各委员的意见整理汇总后,通过邮箱呈报检察长作出决议。检委会秘书对各委员及检察长决议最终形成会议记录。并将决定通过网上反馈各委员。对争议较大、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各委员将存疑的地方标记出来,在开会的时候再通过多媒体汇报后重点讨论。今年通过网上检委会讨论议案、决定重大业务问题16件,无一件重新召开现场会议。
四、实践检验,效果明显检委会网上讨论案件实质内涵得到体现。
经过今年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工作机制的操作实践已得到检验,在实际工作中也已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一是检委会效率明显提高。检委会议题从提请到作出决定平均需用1天,有的仅用2个小时,比以往审议方式平均缩短了3天。如:今年8月上旬,公安机关提请我院批准逮捕的朱某等12人涉嫌贩卖毒品案,该案涉案人员多,案件重大、复杂,且案件嫌疑人分别在四个地方异地关押,很显然,任务重,办案时效紧,为此,我院按照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范围,即重大案件的审查批捕或决定逮捕实行检委会网上讨论对该案实行审议。此案件由提交议案到检察长做出决议,仅用了2个小时,确保了该案件在时效内高质、高效的办结。
二是检委会质量明显保障。检委会网上议案委员参会率明显提高,除极个别委员未参与个别案件审议外,其余案件均由全体委员参与审议决定,保证了集思广益;委员较好地摆脱了“面对面”的约束干扰,“背靠背”地畅所欲言,充分表达个人意见,保证了民主决策;检委会审议水平明显提高,所研究案件均得到了案件当事人双方的积极赞同,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
三是检委会的团队学习力提高了。检委会网上的开通,营造了开发潜能的空间,使委员产生加强学习,自我超越的强烈愿望。每位委员针对每一个议案,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查阅大量资料,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避免了由于对案情了解片面而作出错误的结论。同时,运用疑难案件评析平台,增强委员的分析、判断、论证和归纳总结力。检委会秘书定时选择重大疑难案例发至委员邮箱内,委员们在规定时间内对案件进行评析,提交评析意见,在集体学习时,检察长亲自讲评。在学中用,用中学,提高了委员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打造了一个快捷、节约、自由、民主的讨论发言平台,确保了检委会职能作用的全面有效发挥。今年以来,我院网上检委会已讨论议案、决定重大业务问题16件,提高了议事效率,确保了办案质量,达到事半功倍。在今后的工作中,只有不断探索,遂步完善,检委会才能全面、充分发挥职能,民主、科学决策,高质、高效运作。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