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城固县检察院 张华)今年以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重视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方式方法,严防“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该院推行审限预警工作机制,切实防止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在对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审理时间达到法定审限三分之二的案件,以“催办通知”的方式向承办案件的审判庭和法官催办,并要求在收到催办通知的法官在15日内结案,对催办后仍不显效果,有可能出现超审限的案件,在审限到期前10天发出“督办通知”。如符合法定理由的,及时催办延期申请,保证审限的严肃性。
推行换押制度问责机制,对不严格执行换押制度的,给予警告处分,对因工作失误造成超期羁押严重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通过严格执行换押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及时换押,区分责任,区隔期间,有效防止“两超”问题。
同时,建立公检法三机关联系通报制度,如因法定事由依法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等,法院依法办理法律手续延长审限的案件,应及时将上述不计入审限的情况书面通知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并说明审限延长的理由。特别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不计入审限的期间,法院还应及时将情况书面通知被告人及其家属,并说明理由,以便警示和纠正。
此外,该院在看守所设有接待室、举报信箱,让人民群众监督,让在押人员监督,并在各个监室贴有《刑事诉讼羁押期限一览表》,在押犯可以随时向驻所检察室反映羁押期限情况。如果在押犯在某个诉讼环节即将超期,由驻所检察室干警和看守所值班干警提前一周直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限期办结。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