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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检察院三项举措推进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
日期:2012-10-17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城固县检察院 刘涛)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使之与修改后刑诉法相衔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公诉科未成年刑事检察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分析上半年未成年刑事检察业务的开展情况,找出了实际工作中的不足,就如何进一步开展未成年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

学习修改后刑诉法关于未成年犯规定,切实做到少捕、慎诉、少监禁。结合修改后刑诉法,在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条件下,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在实际办案中,针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初次犯罪、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本着教育、感化的心态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落实讯问、亲情会见、分案起诉等制度。讯问未成年犯时,通知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场,不能到场的,积极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对于部分有悔罪表现的被羁押未成年犯,尝试为他们安排亲情会见,在家长的配合下,更好的达到教育、感化效果。另外,对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切实做到分案处理、分案起诉;针对不捕不诉或适用缓刑未成年犯,开展案后帮教工作。结案后,为保证失足未成年人更好的融入社会、回归校园生活,积极与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居委会、政府部门及相关社会组织沟通,依托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给予帮助。检察人员定期通过电话、信函、回访等方式加强与这些未成年人的联系,了解其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难题,使他们坚定信念、远离犯罪、重新生活。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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