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检察院学习建制两手抓为新刑诉法实施奠好基石
日期:2012-10-1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王维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出台以后,对检察机关适公诉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和严峻的挑战。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一手抓学习培训,一手抓建章立制,对新法的实施做好准备,确保新法在检察业务工作中正确应用。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后,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参加高检、省、市院专题讲座,确保全面学习、全员培训、全部参与;由本院参加高检院培训的检察官给全体干警做专题辅导,使大家进一步明确新法在工作中的具体适用;向干警发放学习资料,要求按照刑诉法修正前后对照表学习,引导干警快速理解新法精神;各业务部门分组学习座谈,深入研究探讨,将学习成果逐步应用到具体业务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确保每位干警以更高的素质、更高的能力应对新刑诉法实施。
为了能够衔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新规定,该院在抓好培训进行知识更新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应对制度和措施,将办案方式及时跟进。制定并实施《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法》,细化并区别应当或者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具体条件,规范相关部门在需要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时的具体程序,为此项工作在实践中顺利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该做法被市院转发。积极应对新刑诉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具体规定,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简易程序案件从受理案件到开庭的相关程序,对同一批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集中开庭,在保证公诉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节约了诉讼成本,取得良好效果。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