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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检察院四举措强化对办案活动监督
日期:2012-10-19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吴飞)今年以来,城固县检察院以案件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审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为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确保了各部门执法活动没有发生任何违法问题;认真落实执法办案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活动监督的若干意见》,制定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细则,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一案三表”等监督形式,把初查后决定不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人民监督员提出分歧意见的案件,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对不逮捕、不起诉提出不同意见的案件,法院作无罪判决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监督。填好“案件受理表”、“办案流程表”、“案件复核表”,切实抓好案前、案中和案后的监督;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加强对讯问活动的监督,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健全和规范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款物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安全防范工作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看管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讯问、询问工作,规范办案区设置和管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狠抓办案安全。

继续推行和完善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把执法办案人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以及执法办案活动中的奖惩等情况记录归档,并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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