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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渭滨检察院“三结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日期:2012-10-22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王维新)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今年以来,民行科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提起民事抗诉3件,息诉6件,和解2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抗诉与息诉相结合。该院一方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运用抗诉、执行监督等监督手段,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对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努力做好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维护审判权威。注意加强法制宣传和释法说理,尤其对不立案、不提请抗诉、终止审查等案件,采取当面和书面答复告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说明理由和依据,耐心释疑解惑,加强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坚持申诉与和解相结合。该院民行科一方面对当事人双方有和解意愿、符合和解条件的,积极引导和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配合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另一方面注重执行和解。加强与法院民庭、行政庭的沟通联系,讲究监督方式,理顺关系;加强与法院执行局的沟通联系,不定时与执行局进行沟通、座谈,切实履行介入执行机制和执行和解机制;坚持督促与宣传相结合。该院民行科一方面对于检察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检察建议,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另一方面实现检力下沉,依托基层检察室为平台,多渠道进行法律宣传, 聘请45名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形成了辐射全区乡镇的便民“网络”,为群众了解检务、咨询法律、上访申诉提供了便利。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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