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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检察院以反贪局为试点探索人权保障机制建设
日期:2012-10-30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西乡县检察院 但晓韵)自修改后的刑诉法颁布以来,陕西省西乡人民检察院以反贪局为试点,努力探索办案过程中的“人权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办案过程中人权保障的方式方法。

该院反贪局提出,办案时,案件承办人应认真分析所掌握的案件材料,筛选出成案线索,结合犯罪原因、特点、犯罪类型、心理、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等各方面因素制定讯问计划,因人、因时、因地而异谋划讯问策略,理性客观对待嫌疑人。树立“证据为王”的证据观,坚决杜绝语言冷暴力。全案由纪检部门专门指派安全监督员进行实时跟踪,对于办案人不冷静言行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更换案件承办人。训问时密切关注承办人的身心变化,对于审讯时突发疾病等异常状况及时联系医院予以施救,对于个别态度蛮横、性格倔强的嫌疑人,讯问时讲技巧,寻觅适宜的讯问策略,让数据说话,让事实说话。

为了完全打消刑事证人在作证期间引发的各方面顾虑,该院反贪局分别从人身、经济、精神等各方面鼓励刑事证人积极作证,对于个别特殊的案件及时启动刑事证人保护措施,全力消除刑事证人因参与作证而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有效地保障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该院还努力从接待群众举报角度入手,中肯、中立对待举报人。群众举报是自侦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之一,为了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积极举报,该院在制定的举报奖励措施基础上,对待每一位亲自到院举报的群众予以热情接待,详细记录其举报内容,全面倾听其陈述,始终做到语言中肯,态度中立,对于那些并不了解详细情况的举报人,在认真记录其反映的问题后,组织人手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并在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伴随着修改后刑诉法的颁布,今后的控辩双方正面交锋将会更为激烈,该院反贪局从实际出发,建立了主办人员与辩护人联系制度,严格遵循程序,在平等对待刑事辩护人的同时,充分尊重辩护人的辩护主张,共同为中国法治化的更加完善做出职业法律人应有的贡献。
该院反贪局系列人权保障措施的探索,让案件参与人们充分感受到了该院反贪局的办案变化。他们在充分理解办案人员工作的同时,法律权威意识也在其心中发芽。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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