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检察:依法办理复议案,息诉罢访保稳定
日期:2012-1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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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横山县检察院 高绿国)近日,横山县波罗镇长城村村民肖某到横山检察院反映,该村部分群众曾在2011年向检察院举报该村原支部书记张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情况,经反贪局初查之后,认为张某的行为没有达到立案的标准,决定不予立案。肖某认为,张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事实清楚,不服检察院决定,提出复议申请。经检察长王勇批示,此案交控申科具体办理。
控申科受理此案后,及时向原受理此案的反贪部门调取有关卷宗进行核实,同时向申请复议人肖某、该村原支部书记张某及原会计杨某等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通过阅卷审查、与相关人员调查,查明张某的行为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检察院作出的不立案决定是正确的,应当维持。办案人员将案件审查的情况、证据和适用法律等对复议申请人肖某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听了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明,肖某明白了检察院的决定是有法律依据的、正确的,表示不再上访。
横山检察院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理念,在法定期限内将此复议案办理完结,实现了息诉罢访,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