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涉检舆情零负面
日期:2012-12-04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神木县人民检察院 刘耀先)随着报刊杂志发展和互联网的全面普及,社会涉检舆情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日益加大,如何掌握社会涉检舆论主导权,提高引导水平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神木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及时应对涉检舆情,把握舆论导向,正确迅速地处理了涉检舆情所反映的问题,实现了涉检舆论零负面,进一步促进了我院检察工作。

1、加强检察自身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形象。当前报纸网络等媒体作为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越来越多的被网民们所应用。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更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作出的任何不当的决定和行为都可能成为网络舆情的“导火索”,哪怕它仅仅只有法律意义上的瑕疵,更不用说违法。所以就要求我们检察机关要注重自身队伍能力的建设,时刻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办案、办事,对于工作中的细节问题更要尤为注意,从而大力提升执法行为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2、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成立专门负责处理社会涉检舆情问题的工作小组,对社会上发布的涉检舆情,根据事项大小、轻重、急缓程度,对其进行监控并编报。根据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不同范围的力量参与应对处理。

 3、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信息互动平台,及时公开、公布检务活动。在严格依照最高检《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只要不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事项都要依法公开,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我院今年聘用了7名人民监督员,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各种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办案效率。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