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富平县人民检察院 李莉)检察机关跟刑事诉讼法的关系非常密切,几乎涉及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检察机关以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即将实施,富平县检察院从以下方面着手准备,以期做好刑事诉讼法应对工作。
一、深入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学习与衔接
为使每位干警真正全面掌握刑诉法修改内容,准确理解立法意愿,做好新旧刑诉法的衔接,富平县检察院公诉科切实强化对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一是开展“每周五之约”,全科干警人手一本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在最高检组织的电话网络培训讲座的基础上,每周五下午抽出一小时时间,对刑诉法新旧对照,逐条组织学习交流,加强对新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法条规定和法律适用的理解把握。二是组织全员考试,做到全科干警“人人学习、人人考试”,以考试促进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研究,切实增强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新刑事诉讼法的全面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提起公诉案件卷宗材料全部移送法院,根据这一规定,富平县检察院公诉科自十月份开始所有提起公诉案件卷宗材料已全部移送法院。
二、积极应对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工作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出庭,对检察机关提出新的挑战,以简易程序变革为契机,积极制定、完善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工作机制,推动公诉工作科学发展。一是由专人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相关换押、告知、送达等事务性工作由内勤负责,承办检察官集中精力做好案件审查、出庭等工作。二是公诉人集中时间连续出庭支持公诉。通过与法院协商,根据简易案件的实际数量,每半月或每周集中半天或一天时间,安排简易程序案件开庭。三是简化庭审程序,注重量刑情节的调查。因被告人对简易程序案件的定罪事实没有异议,公诉人出庭简易程序案件时,重点放在量刑情节的调查上,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侧重于对量刑建议提出依据和理由的阐述,提出适合的量刑幅度。既利于明确争议焦点,又强化了对法院量刑的监督。
三、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法律援助上有了很大变化,为做好此方面的衔接,提前做了以下实践:一是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同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在收到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三是依法支持法律援助律师办案,使其与辩护律师享有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