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渭南市检察院 杨 军 许军望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高潮,党的十八大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明确了发展目标,勾画了宏伟蓝图。报告求真务实、思想深刻、振奋精神、凝心聚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检察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在于落到实处,唯有“落实”才能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真正使十八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一是认真实学,理解实质。“旗帜决定方向,旗帜领航中国。”党的十八大报告,浓缩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十年来党领导中国发展建设的经验与启示,设计出中国未来发展的蓝图。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我们着眼于早谋划、早行动、早开展,带头学习、积极学习、扎实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与讨论交流、理论学习与主题实践相结合方式,把学习“软任务”变成工作“硬要求”,紧紧抓住主题主线,深刻理解精髓要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依法监督,坚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有机统一。只有高举伟大旗帜,坚定政治立场,筑牢政治信念,才能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只有深刻理解吸收理论精髓,才能在思想上自觉地把十八大精神作为思想航标、行为地标、品德坐标。
“高度决定视野,视野决定角度”。检察理论研究,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法治建设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使检察制度、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只有站在更高的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查找规律,才能指导我们的检察实践;只有从大局全局思考、分析查处案件与保护民生、打击犯罪与维护稳定等问题,才能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是联系实际,把握实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党的十八大报告是在全面分析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基础上起草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不仅要熟读原文,吃透精神,而且要联系实际,把握实际。检察理论调研工作更是如此,理论研究离不开检察业务,离不开检察实践,否则,就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没有价值,失去意义。只有联系检察实际,紧贴检察业务,才能准确把握工作实情。要深入实践,深入基层,深入办案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最基本情况。要高起点定位,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定位在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上,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定位在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理念上,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定位在突出法律监督职能上。要充分认识把握,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其最大效能,既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又是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该制度具有人民性、法律性、政治性、预防性、有效性和直接性价值功能,彰显出独特的生命力。要在监督依据、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监督范围、监督机制等方面,对“政策性监督"与"法律性监督"、专业性监督"与"大众性监督"、"权利性监督"与"权力性监督"、"公开化监督"与"封闭性监督"、"形式化监督"与"实质性监督"定位问题做好把握区分。
三是注重实效,做出实绩。“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任何伟大的事业都需要从实干做起,坐地空谈说不出成绩。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不是喊喊口号、读读文件,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落实行动,实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多言不如多行。崇尚实干、注重落实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干兴业,实干兴检。检察理论研究既是指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先导性工程,又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繁荣发展检察理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要饱含激情,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艰苦奋斗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检察理论研究任务;要围绕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行为、创新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实效,深入研究分析,探讨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新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好服务检察业务;要重点对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制健全进行研究,切实突破自侦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要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检察文化建设、检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展开调研,在执法办案中发掘检察理论新亮点、新观点,用理论指导执法办案,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要加强完善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制度立法、优化监督程序、理顺监督机制。要发挥人民监督员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作用,通过事前执法检查,事中评议案件、事后批评建议加强监督;既要开展刚性监督,提出否决性意见;又要实行柔性监督,提出建议性意见。要按照有限、可控、有效、有序原则,审慎扩大监督范围,促使办案人员提高自身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廉洁意识,促进办案人员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办案人员更加注重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道路依然充满荆棘,挑战依然十分艰巨,但胜利的曙光就在前面,我们要脚踏实地,鼓足干劲,奋力拼搏,用实干之基托起检察机关科学发展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