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贾秀荣 杨文芳)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新法实施后顺利完成工作的过渡和衔接,认真履行公诉职能,自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审议通过以来,陕西商南检察院公诉科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与新法不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增的检察职能及特别程序规定,创新公诉工作机制,多措并举,为新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强化学习效果。修正案出台当日,及时从媒体报道中下载打印修正案全文,人手一册,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重点把握修改精神及对公诉工作的影响,交流学习体会,加深理解;积极参加高检、省、市院组织的新《刑事诉讼法》网络、视频会议培训,要求科内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会后组织集体讨论,不断加大学习力度;对非法证据排除、辩护制度、特别程序等与公诉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安排科内业务骨干备课讲解,以教促学,强化学习效果。
修改、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原有机制与新法的衔接。根据新刑诉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对原出台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监督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分案处理、亲情会见、犯罪封存等规定进一步细化,纳入实施细则;同时将针对犯罪嫌疑人制定的“阳光公诉”告知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与完善,确保新刑诉法赋予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更好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对接新刑诉法实施。探索建立“三二一”新机制,制定了《关于办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工作规定》,有效解决简易程序公诉案件一律派员出庭问题,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实行刑事公诉案件相对集中移送、相对集中起诉、建议相对集中开庭审理的“三集中”,简化制作简易审案件审查报告模板、简化庭审程序的“二简化”,审查案件时告知嫌疑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和后果,征求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的“一告知”办法,切实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合理调整办案节奏,节约诉讼资源;为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与新刑诉法相接轨,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援助的宗旨、程序、司法机关的义务等各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以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