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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工作突出四个特点
日期:2013-01-21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赵亚军)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以创建“平安洛南”为目标,始终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放在工作首位,积极正确履行审查批捕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的审查批捕工作突出体现四个特点:

强调“准”字。为了确保批捕案件质量,该院制定《洛南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案责任制》,通过制度约束办案干警,提高干警办案责任心;坚持提前介入。通过提前介入工作使干警提前熟悉案情,加快办案速度;坚持审查批捕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做到案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嫌疑人供述或无罪、罪轻的辩解,综合全案证据细审查、严把关,进一步保证案件质量。多年来,该院所办审查逮捕案件无一错案。

坚持“快” 字。为了加快办案速度,提高诉讼效率,该院坚持实行《办案限时制度》,同时在工作中做到“四快”:收案快、分案快、审结快、上会研究快。该院审查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仅2.5天。

突出“严”字。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该院坚持从严办案,充分发挥逮捕强制措施在侦查工作中的震慑作用。2012年,该院共批准逮捕87件135人,通过办案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把握“宽”字。该院在审查批捕工作中,灵活恰当贯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对个案情节进行具体分析,准确定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2012年,该院在审查批捕工作中,不捕1件1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9件11人。通过恰当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办案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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